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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球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管家(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资产管家(票据池)业务(以下简称“票据池业务”),业务开展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 3年,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票据信息查询、保管、托收等票据托管服务,同时根据客户的需要,以票据、票据托收回款、存单及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设定质押担保,通过总额度控制模式为客户提供融资的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可以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球王会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球王会可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